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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应预先做好撤并单位 档案进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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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党政机关改革已成必然之势。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移交档案是撤并单位的义务,接收档案是档案部门的责任。”在即将进行的机关机构改革中,有些业务主管机关要转变职能不再行使某些职权,这就必然会带来撤并单位档案的移交归属问题。一、加强组织协调,应搞好调查摸底根据《吉林省1998年档案工作要点》安排,结合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实际,要求1998年6月30日前完成1997年度各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检查验收工作。
作者 赵玉强
出处 《兰台内外》 1998年第3期27-27,共1页 Inside and Outside Lan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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