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一理论上的创新,为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找到了突破口。也可以这么说,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不失为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的良策之一。 但是,凡事皆有度。对股份制同题,理论上的有所创新,并不表示每个企业都可以不考虑自己的客观实际,掀起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风潮。对此。
出处
《理论与当代》
1998年第1期45-45,共1页
Theory and Contempo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