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律作为本质的联系是关涉物的根本性质在一定条件下的契合和统一。这种契合和统一,都是世界普遍联系的统一性、和谐一致性,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表现。换句话说,规律客观性的根据就在于世界所固的普遍联系的统一性、和谐一致性。尽管有的规律是通过人的有意识来实现的,但一切规律存在的根据都是客观,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反而决定人的意志,制约和规定着人的活动。也就是说,人必须按规律办事。当然,人在实践中可以创造性地利用规律。
出处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4-7,共4页
Journal of Ganna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