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真理的内容(应该是真理的对象)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社会实践是客观的这样两个论据,无法支撑起真理是客观的结论。真理是主观的,首先表现在真理的内容(不是真理的对象)即反映在人们头脑中作为观念形态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主观的,其次表现在真理的形式也是主观的。坚持真理是主观的既不是唯心主义,也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同时也不会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结果。恰恰相反,坚持真理是主观的不仅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
出处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第1期16-20,共5页
Journal of Ganna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