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分配格局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我国的税收政策、税制结构、税收征管的改革相对滞后,依然将税源的重点压在国有企业、国内企业、生产性行业、传统行业、以及商品销售等流动性的税基上。然而,要冲出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企业负担较重这一“怪圈”,促进税收与经济之间的良性循环,其基本思路:调整税源结构,纵深地拓宽税基;以税代费,恢复被不规范收费侵蚀的税基;改革、完善税制,挖掘现有税基潜力。
出处
《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1期66-72,共7页
Journal of Jim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