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继续深化财政支出管理的改革,规范和严格财政支出的管理工作,深圳市财政局本着抓住源头,以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在政府公务物资采购中,按照国际惯例,努力探索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方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政府公务物资采购中采用招标方式1997年,深圳市财政部门规定以招标的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凡使用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事业单位收入等)购置单台设备(套、件、批)金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物资外,一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并先后对汽车统一投保。
出处
《中国招标》
1998年第30期16-17,共2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