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法是重要法律之一。国外几乎所有国家均重视行政诉讼立法,都有成文的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所谓行政诉讼,即"民告官的官司",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其基本特征为:(1)原告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原告提起诉讼是由于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4)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5)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则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人民法院。
出处
《中国招标》
1998年第40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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