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第一批降低13个部门收取的22项收费标准,平均降幅为35%.其中:公路运输管理费——收费标准从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1%,降低到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0.8%.水路运输管理费——收费标准从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2%,降低到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1.6%.免税商品海关监管手续费——收费标准从按进货到岸价格的2%,降低到1.5%.劳动定额测定费——平均降幅为30%.农业部门国内植物调运检疫费——调整为对国家专储粮调运部分不收,商品粮调运检疫费标准由接货值的1.2‰.
出处
《中国商贸》
1998年第4期19-19,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