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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得清楚 用得明白——电力行业基金管理规范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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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力行业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和管理一直十分重视。根据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三级管理、差额解缴和泼补的体制。电力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一级管理单位,所属各网局、直属省局等综合管理单位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中心、办)为二级管理单位,各发电厂、供电局、修造厂等基层单位的社会保险管理所(站)为三级管理单位。 总结以往基金按年度征缴、拨补存在的问题,从1996年1月起。
作者 线福祥
出处 《中国社会保险》 1998年第1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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