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窦尔敦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历史上很少有公正的评价.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故窦志》中称:“康熙年间,邑有窦尔敦者,健盗窃案也,尝马动途,众莫能御.……数捕不获.”历史上一些文人墨客撰写的《彭公案》、《施公案》、《连环套》、《盗御马》等戏曲作品,对窦尔敦的描写也不外乎是“健盗”、“大盗”一类的劣人而已.实际上,窦尔敦是一个杀富济贫、除暴安良、怒杀赃官的农民领袖.被清廷发配到黑龙江后,又为搞击沙俄、捍卫国疆土立下汗马功劳,是一地地道道的反击沙俄侵略的民族英雄.
出处
《黑龙江史志》
1998年第3期42-43,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