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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绞索下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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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回扣,也叫回佣,是指在购销活动中,卖方为了促使买方购买或者多买自己的产品,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由卖方从买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一部分,返还给买方的行为。在我国,回扣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最先在一些个体和乡镇企业经营中私下进行。后来逐渐蔓延发展,愈演愈烈,大至国家重点工程,小至酱菜调料,回扣无所不在,已成为一种严重扰乱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社会公害。乱花渐欲迷人眼回扣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被运用于经济活动中,其形式多样,名目繁多。有些企业除给实物回扣外,还以劳务费、辛苦费、手续费、茶水费、信息费、介绍费、业务费、好处费、风险费、宣传费、促销费、合作费、信誉费、广告费等名义给予现金作回扣,
作者 其涛 常建
出处 《协商论坛》 1998年第8期24-24,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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