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保条件—16周岁以上者都可参加 交费方式—月缴、年缴、趸缴 交费期限—保险费缴至约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45周岁、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限—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 ●保险利益 1.A型: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45、50、55、60、65)开始领取定额养老金,养老金可月领也可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年领或月领者,定额养老金保证十年给付,十年内身故,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十年期满。 2.B型:养老金自第二年开始以上年养老金领取金额的基础上,按首年养老金领取额5%增加,一直给付至身故。增额养老金亦保证十年给付,十年内身故。
出处
《上海保险》
1998年第11期35-36,共2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