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大多地处生态障区,加之社会、历史、自然等原因,经济落后,贫困问题尤为严重,一向是我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当前,在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快我省脱贫致富步伐,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青海省贫困县乡的基本特点 1985—1988年,国务院先后核定我省10个贫困县,本省核定55个贫困乡,贫困人口68.1万(当时是按人均口粮300斤以下,人均纯收入农业区200元,牧业区300元以下的标准核定的)。1994年在确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重点扶持贫困县时,又调整了国家贫困县的标准,我省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牧民人均纯收入500元以下标准,经国务院核定为14个贫困县,合计贫困人口119万人,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1998年第8期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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