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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使用及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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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简称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给金融机构的法定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凭该证件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人民银行对许可证的使用和保管有着明确的规定,许可证的正本要悬挂在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最显著的位置(以向社会及客户证明其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并妥善存放、保管许可证副本,以备查验。
作者 赵锦辉
机构地区 人行滦县支行
出处 《河北金融》 1998年第2期6-6,共1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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