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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县辖城市信用社潜在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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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以股份合作制原则规范县辖城市信用社体制。加速县辖城市信用社体制改革进程,对城市信用社的股权设置、民主管理、服务方向、财务管理等方面按合作制的原则重新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三会”,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促使其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出处 《河北金融》 1998年第12期29-29,共1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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