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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行凭证销售水泥——使用无证水泥,工程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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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水泥经营市场、推广散装水泥,深圳市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水泥使用实施《准用证》管理。 水泥作为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基础材料,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优劣。在此之前,深圳市有的水泥生产企业根本不具备条件,无证生产水泥,有的水泥经销企业经销水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仅给建设工程留下隐患,而且扰乱了水泥市场。
出处 《广东建材》 1998年第3期36-36,共1页 Guangdong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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