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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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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10月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垫付财政、企业临时不到位粮棉油收购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垫付财政、企业临时不到位收购资金必须坚持"分清责任、落实来源,限额管理、分户核算,期限管理、按年结清"的原则,要按发放贷款的方式办理,严格按垫付条件审查临时垫付贷款。□1996年10月10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做好秋季粮棉油收购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按"约法三章"算帐、认帐,落实筹措资金供应责任制,严格对财政、企业临时垫付资金管理,严格收购贷款计划管理,严格按"借款限额。"供应资金,坚持头寸资金的限额管理和灵活调度,管好用活资金,尽可能满足各方面资金需求。□1996年10月1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机关召开扶贫工作会议,行长朱元樑同志讲话,副行长马金声传达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副行长朱利主持会议。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7年第2期47-47,45,共2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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