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是个重点,也是个难点。对此,我国的改革家们已达成共识,即对企业放权让利,主张中央应将更多的权力下放给企业。但从现实情况看,只有一小部分权力落到企业,而大部分权力却落到了地方政府,从而变经济性分权为行政性分权,结果给企业的经济运行、投入及产出均带来一些较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其弊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出处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7年第3期29-30,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e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