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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项目安排列入“优先”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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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内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建材局的《进一步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后散装水泥项目将在计划和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挂号”优先安排。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1997年第9期13-13,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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