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皙”、“■”形体近似,在文献使用上有混淆现象。从训诂角度来讲,“■”与“哲”是同源字,“皙”与“■”是异体字中的广义分形字;从汉字构形的角度来分析,这三个字有一个相同的构件“斤”,有相同的构件数目、结构方式、层级数目等,结构上确实极为近似。但是它们各自的不同构件决定这三个字具有不同的造字意图,所以,它们只可能是三个不同的字,而不可能互相合并。
出处
《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1997年第3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