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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难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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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的资金互助组织,不属于金融机构。但近几年来农村合作基金会以招股的名义高息吸收存款,高利贷放款,扰乱了金融秩序,有的地区甚至酿成了风险,影响了社会安定。人民银行曾多次调查,对问题予以反映,但监管乏力,整顿步伐缓慢。其原因有: 一是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属于金融机构。
作者 李建国
出处 《河北金融》 1997年第7期10-10,共1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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