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省以下分支机构已经相继设立,农发行组织体系建立之后,在经营管理上应遵循什么原则,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资金的作用,这一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之上。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要服从国家的政策需要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低利或微利经营,但政策性银行毕竟不是各级政府的钱袋子,其资金活动仍以信用为基础,就是讲究有借有还,保本经营。也就是说政策性银行也是银行,也要用银行的办法进行经营。
出处
《时代金融》
1997年第6期22-24,共3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