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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银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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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银企双方必须在观念上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思维模式的束缚,在交往中彻底打破旧的银企关系格局,遵循平等互利、相互支持、恪守信用、真诚合作的原则重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银企关系。(一)平等互利。首先,银企双方都应该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企关系实质上是平等的"等价交换"关系,银企双方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都是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都应当自主地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并能为各自的行为承担责任。当前,银行的信贷资金已具有了商品的属性,这就决定了银行已不再有对企业承担事实上的资金供给义务,银企双方的资金供需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向的资金商品的平等买卖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包含有经济规律和杠杆调节的因素。其次,银企之间又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互惠的关系。从理论上说,产业资本只有实现了增值,借贷资本才能生息,这就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银行的信贷投入。
作者 毛晋生 徐辉
出处 《时代金融》 1997年第5期41-44,共4页 Times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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