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的金融信托业出现了大发展的可喜局面,是始于1979年以后的改革开放这一基本政策的深入贯彻的结果。信托投资公司是从事社会理财和长期资金活动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它的基本职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以此职能为出发点,从四个方面发挥自身的职能,一是信托财产管理;二是长期资金融资;三是信托直接投资;四是信托中介服务。这四大功能被形象地概括为"金融百货公司"。就是说,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从事的业务,都包揽在其身上,而且还有交叉。银行业、信托投资业、证券业、保险业被称为金融产业的四大支柱。金融是名符其实的现代经济的神精中枢,是市场经济的大动脉,是国民经济的"血液"。
出处
《时代金融》
1997年第4期19-20,共2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