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贵州省教育委员会黔教师通(1995)471号文 件中,与《贵州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一阶段 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时下达的《贵州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共有十条,分别就我省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一阶段工作的原则、管理机构、参培对象、培训形式、培训档案的建立、培训成绩的评定、考核验收方法,以及有关的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落实实施方案的有力保证。 暂行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表明制定贵州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实施方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