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他们既“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是由这样具有双重性质的一个个社会元素构成了整个社会的有机体.如何使这些元素更多的倾向于“社会存在”,如何使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在整个社会的序列中成为积极因素,从而使社会得以完善,得以健康发展,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被关注、被探索的核心问题,也就是说中国传统文化更侧重于对个体人格着意塑造,进而达到一种完善的强有力的群体人格,使社会有秩发展,和谐前行.
出处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1997年第1期26-28,67,共4页
Journal of Ansh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