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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政策的国内政治背景(二)——交叉的外交权与众多的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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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统享有压倒的优势,但没有最终的权威;联邦外交权的行使必须尽量不侵犯州的“保留权利”;新闻媒介几大巨头的作用不可小觑。两个主宰:总统与国会美国宪法将外交权完全赋予了联邦政府,在外交事务方面,各州和联邦政府很少发生冲突;其中总统及其领导的行政部门在外交事务中负有主要责任。这一点与大多数国家没有不同。不过,在外交权的法律归属方面,美国仍有其特点:第一,在总统和国会的外交权限划分上有一片不明朗的“灰色区域”,总统的外交权固然很大(宪法第二条第二款),国会的权力也不小(第一条第八款),结果,“在对外政策上,总统将享有压倒的优势,但是没有最终的权威”。事实上。
作者 金灿荣
出处 《世界知识》 1997年第16期26-28,共3页 World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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