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1997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下简称《新刑法》),并于10月1日实施,这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刑法》在第二编第三章第四节和第五节里用三十一条内容规定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这对于严惩金融犯罪,维护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深远意义.《新刑法》的颁布,也进一步健全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
出处
《征信》
1997年第5期57-60,共4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