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金融业竞争发展的今天,有必要建立金融同业公会性质的组织,作为金融监管和补充.我国的金融体制经过近年来的几次重大改革,基本上建立起了一个“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业的竞争已是大势所趋,规范金融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完善.但是作为金融监管机关的中国人民银行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在竞争发展中的违规现象大量出现,并且随时随地发生,仅仅靠监管机关的力量难于完成使命;二是金融机构之间在竞争发展中的违规手段越来越隐蔽,一般性的监管难于奏效;三是监管机关的检查过于频繁,甚至重重复,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为此,笔者认为:
出处
《征信》
1997年第5期93-93,共1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