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已发行国券上亿元人民币,从各方面聚集了社会闲散资金.但随着债券发行量和到期种类的日益增多,少数不法分子借助伪造人民币的手法,趁人们对债券防伪意识淡薄之机,对国债券进行肆意伪造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为保障金融、经济的稳定,维护政府信誉,加强国债券防伪,反假工作,已是刻不容缓.——有的人受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无视法律进行伪造债券;二是没有法律意识或法律意识不强,总是千方面计走捷径的弄钱,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挺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通过手工描绘、刻版印刷、油墨胶印、复印机复制等不同手法,在社会上进行变卖、敲诈、伪造等犯罪活动,从中谋取非法所得,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十分恶劣.——债券防伪工作缺乏力度.从债券的防伪性看,目前,政府发行的国债券具有品种多、面值大的特点.在制做和印刷过程中存在着工艺粗糙,用纸不坚韧,防伪标记不够精细、周全,有的还有荧光反映等缺陷.这些均给不法分子在仿制和制作上提供了便利条件、使一些伪造券较为逼真地出现在市场上,例如1993年期壹佰元的伪造券、水印是用白色的油墨印制的满板“GKQ”图案,透光时或在紫外灯光下均可看见,具有较大的欺骗性.
出处
《征信》
1997年第2期93-93,共1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