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只有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贺邦靖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税务系统改革和反腐倡廉的实际,谈了这番体会。 近几年来,税务部门进行了税制、机构、征管三大改革。今年初,国务院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这一方案所确立的新的征管模式,特别加强了对税务机关执法权力制衡约束机制的建设,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6期10-1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