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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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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了《规范和监督县(市、区)党委书记用人行为办法(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了县委书记的用人职权.规定县委书记在用人工作中行使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主持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同时,履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干部工作纪律等多项责任。《办法》提出了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上的纪律。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09年第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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