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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加大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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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下发了市直部门重要岗位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和下派挂职工作暂行办法。该市规定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重要岗位处级干部.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交流。具有行政审批权限重要岗位的处长任职,要有在服务对象部门工作过的经历:如果没有相关经历。任职后要下派补充经历。在实施轮岗交流工作的同时.对任职不满5年的重要岗位处级干部分期分批选派到服务对象和部门下派挂职。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09年第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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