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年我还是一个21岁的大学生,在孟买的一本杂志里看到了一份名单,在每个人名后面还附有通讯地址。他们是世界各地的青年,希望能在印度找到笔友。当时我就想,自己为什么不试一下呢?于是,我就在这份名单上选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姑娘作为通信对象。她住在美国洛杉矶。曾经听班上的一个女孩说,姑娘们都喜爱粉红色的信纸。为此,我决定用这种颜色的信纸给爱丽丝写信。“亲爱的笔友,”我写道,就像参加考试的小学生一般兴奋而紧张,尽管并没有多少内容好写,但我还是几乎绞尽了脑汁。当我将信投入信箱后,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