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在今年召开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快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步伐,他还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对外开放体制,这些都需要制定有关的经济法律加以引导、规范和保障”。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一观点已渐成人们的共识。
出处
《传媒观察》
1997年第12期35-35,共1页
Media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