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卡是当今银行发展最快、普及面最广的一项业务,它具有转帐结算、储蓄、汇兑、消费贷款等功能。1978年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同香港东亚银行签订协议,开始代理外国信用卡业务,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信用卡——珠江卡。1986年中国银行在全国各分行发行长城卡。此后工行的牡丹卡、建行的万事达卡、农行的金穗卡、交行的太平洋卡等相继问世。信用卡在银行业和国内流通领域,已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同时我国信用卡种类和功能日趋多样化。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金融意识的加强,信用卡的需求最还将增大。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探讨一下信用卡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