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体系结构我国信息市场的体系结构应包括信息商品的供给方,需求方,中介方以及信息市场的管理方。信息商品的供给方是指信息商品的生产者或提供者,它为信息市场交易活动提供现实可能性。供给方大体有三类:一是政府各部门的信息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的信息部门,他们根据其职能,向其管辖范围传递包括政策信息、管理信息等在内的各种信息;二是各企业事业单位信息部门,他们或向上级党政部门呈报本单位的经营情况。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4期10-11,共2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