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是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的一件大事.而滥砍滥伐,造成水旱失调,引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悲剧,至今仍然在一些地理位置边僻、经济落后的地区偶有发生世界各国现在已经普遍接受了这样一些口号“把绿色还给自然”,“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地球”。可见,保护大自然,让荒山披上绿装,是全人类共同的心愿。云南多宜林荒山,植树造林既是发展经济、提高人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今云南省政府大力倡导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搞好植树造林,除了向人民宣传植树造林的益处和进行森林法的教育外,制订一些合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调动广大人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的可靠保证。我们从馆藏档案中摘录了民国十三年云南省长公署颁发全省实施的《云南种树章程》,将七十多年前云南实施植树造林的规定呈现出来,既反映了昨天的历史,也对今天制订植树造林工作的有关规定给予借鉴和参考.
出处
《云南档案》
1997年第3期37-41,共5页
Yunn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