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森林火灾的现场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面广中心不突出,破坏性较大,有时还受到自然界影响,不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给现场勘查带来一定的困难.这就不得不使我们在现场勘查中更要认真、细致,全面的分析判断案情,发现寻找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为鉴定结论奠定基础.森林火灾有两个起火原因:一是自然火,火因多为雷击火;二是人为火.雷击火引起的火灾多发生在夏季,着火点多为高大树木.雷击火灾的现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出处
《刑事技术》
北大核心
1997年第5期35-35,共1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