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案情1996年7月6日晚,黄冈市某公司中兴号挖沙船出纳员郑某住的船舱被盗.当事人郑某报案称:放在柜子里的手提包及三万余元现金被盗.送检单位要求对柜门上形成的痕迹进行分析检验.同时还介绍,该柜左边一扇柜门脱落,右边一扇完好.由于柜子笨重,为了送检干警将右边一扇门从锁扣右边咬合处撬开,然后将右边一扇柜门从合页处下开.为了充分、全面、客观地对该案现场痕迹进行分析检验,我们要求将整个柜子送来,同日,整个柜子被送来.
出处
《刑事技术》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25-25,共1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