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场勘查和物证提取是刑事技术的主要工作之一,随着犯罪的智能化,犯罪分子反侦察、反取证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致使现场勘查时可提取的物证和诉讼证据越来越少.为了搜集足以证实犯罪行为的证据,应该在已提取物证基础上,充分利用其本身蕴藏的多方面的潜在的证据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已有证据的作用,达到打击犯罪的目的.要使一个特定的物证发挥其全部证据功能,就必须多层次、多角度地对其进行审查和研究,这就是证据的一物多用或多角度确认.
出处
《刑事技术》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49-49,共1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