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办发正1997]34号 1997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7年7月3日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统一法制,防止动物防疫执法中的矛盾,经报国务院领导同意,1985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21期11-1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