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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公路“三乱”出现反弹取消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检查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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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将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三乱"出现反弹、取消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检查标准的通知》(国纠办发[1997]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严格对照检查、抓好落实。为巩固我省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巩固成果。"八五"期间,我省公路建设发展迅速,特别是近两年来,新建和改造高等级以及次高等级公路4000多公里,公路建设的硬件有了明显改善;通过几年治理公路"三乱",公路管理也有了明显提高,国道省道实现了基本无"三乱",交通基本安全、畅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受地方和部门利益的驱动。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18期19-20,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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