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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安市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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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预算外资金规模越来越大,比重越来越高,如何套住这匹脱缰野马,进行合理引导和控制,使之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已成为各级政府不容回避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今年以来,高安市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6月,完成征管收入3604.2万元,实现调控资金收入253.8万元,预算外支出规模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具体做法是:1、制订法规,建立机构,实行依法管理。1996年10月,成立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并以法规的形式将预算外资金的性质、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凡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各项基金收入、管理费收入等均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必须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行使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等预算外收入的征收权,执行有关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对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作者 龚细水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18期37-37,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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