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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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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执法机关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不力。执法不严是打击不力的根源,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执法不严的表现形式。从横向上看,公安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将刑事案件降格成治安案件,仅作罚款、拘留处理,使案件未经诉讼程序即终结。2、以钱赎刑,如伤害、强奸、交通肇事的处理中,进行居中调解,动员被害人得到赔偿后撤回控告。3、规避法律,不当撤案,集中表现在对毒品和盗窃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该批捕的不批捕,或该诉的不诉,使罪该处刑的人员得以从轻处置。2、在查处经济犯罪中,存在只追究受贿者,不处理行贿者,使贿赂犯罪禁而不绝。3。
作者 瑞德 王远程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1997年第1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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