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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地界——长宁区法院做好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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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是庄严神圣的,法律没有地界。这是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从院长到法官坚持的一个原则。他们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出发点,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外省市法院和当事人的信任。该院自1995年至今年5月,共执结委托执行案件32件,执结标的额348.63万元,协助外地法院办理执行案件38件,标的额73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待委托执行案件,长宁区法院坚持做到热情接待,真诚相助,通力协作,不推诿拖拉。
作者 为高 晓陆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1997年第8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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