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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传媒语言 完善传媒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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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话是我国不同方言区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通用语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普通话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是汉语电影、电视剧、话剧等必须使用的规范语言。掌握并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是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演员等专业人员必备的职业素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语言是否文明健康,关系着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经济的繁荣。近些年来,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健康的文化现象,如语言文字不规范,播音或主持中念(说)错字,广告中滥用成语,个别影视剧及戏剧小品和相声方言泛滥,等等,这些都应引起重视,加以克服。
作者 陈达时
出处 《世纪行》 1997年第1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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