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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动争议的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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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争议仲裁以其解决争议及时,程序简单,具有权威性而被社会所接受。而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与劳动争议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进行这方面的探讨和研究,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一、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的区别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与法院的三大诉讼中的民事诉讼时效有着明显的区别,仲裁的时效短于民事诉讼的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体双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作者 鹿理功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7年第4期26-27,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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