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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97〕10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工程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省经贸委、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工程工作的意见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保障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国发〔1997〕10号文件的要求。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7年第8期32-4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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