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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欠薪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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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了解,深圳市现有近7万家企业、250万员工,每年因企业破产、整顿,资不低债,经营者逃匿等原因造成拖欠员工工资金额近千万元,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案每年也有上百起。为有效地防止企业人为地拖欠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深圳市通过人大立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欠薪保障制度。何为欠薪保障制度?深圳市劳动局的解释是:"通过立法遏制企业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
作者 卞整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7年第7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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